踏梅寻雪 发表于 2015-8-18 08:48:35

奔驰女拒交1元停车费拖倒收费员


37岁的闫某是河北三河燕郊人,案发前在北京一家公司上班。2015年5月26日下午3点半,闫某在通州新华南路由北向南西侧辅路路边,因停车收费问题与41岁的张某发生口角后,驾车强行离开时,将张某甩倒在地,致张某右锁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上午10时40分,已经取保候审的闫某被带进法庭。“我认罪。”由于闫某认罪,法官采用了速裁程序审理此案。闫某说,“当时停车也就15分钟,张某拉着车不让走,当时她没穿制服,我停车时也没看到路边的停车收费标志。我于是才开车走,开出50米后遇红灯时,我才发现张某从地上爬起来,捡起帽子要追我。我认为她没什么事,就开车走了。我要去接放学的孩子,因此很着急。”据悉,事发后,闫某跟张某达成协议,赔偿了张某15万元,张某对闫某表示谅解。闫某说,之后JC联系她,让她到**说明情况,于是她就去**了。“我开的车是我妹妹的,我停车时没看到收费员。”女收费员车开时手还在车窗里今日庭审,张某没有到庭。据张某证言称,当天下午3时许,她被派到事发现场收费,一辆黑色的奔驰车停在一家凉皮店前的停车位上。大约3点40分左右,一名女司机打开车门开车就走,她上去拦着让女司机交停车费。“我当时让她看计时器,要求缴纳1元停车费,谁知她说不给钱。”张某说,当时她的手放在司机位置的车窗位置,对方开出就走,把她带了10多米,之后甩下倒地。她起身就追,那女司机开车到了红绿灯路口右拐跑了,后来张某就被送到了潞河医院。由于采取速裁程序,庭审只进行了10分钟。法官认定,因获得被害人张某谅解,因此对闫某从轻处罚,法官当庭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闫某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

定海神针 发表于 2015-8-18 09:05:11

豪车女         

踏梅寻雪 发表于 2015-8-18 09:08:40

定海神针 发表于 2015-8-18 09:05
豪车女

。。。。。。。。。。。。。。。。。

喵喵小猫 发表于 2015-8-18 11:04:05

为了一块钱至于的嘛

汉尼拔 发表于 2015-8-18 11:53:43

为了1元钱 至于吗?

君子与牛 发表于 2015-8-18 14:38:55

还是收费不合理惹的祸

享自由 发表于 2015-8-18 15:34:01

关键是收费的合理不合理停在凉皮店的门前 按理说不应该收停车费的

大树 发表于 2015-8-19 16:11:53

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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