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公布10起违纪违法案
http://cd.yzqcw.com/data/attachment/forum/201508/06/095550u14q4t7dd428qtkk.jpg承德市纪检监察网近期公布了10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分别是: 承德一中校长韩景瑞违规为班子成员发放补贴;违反财经纪律,未将学校收取的底商租金收益上缴财政;违规收取学生早晚自习费、复读费,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隆化县委原副书记陈汉军在担任隆化县委副书记,常委、组织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干部提拔和调整岗位等事宜上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贪污公款、参与私分国 有资产,违纪违法资金总额达200余万元。给予陈汉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目前,滦平县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处陈汉军有期徒刑11年。 承德滦平林场管理处党委委员、副处长王振波(副处级)在担任**沟林场场长期间,该林场违规收取他人“林地占用手续费”8万元,王振波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同 时,王振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张某交纳的“林地占用手续费”2万元。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王振波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处分。市纪委收缴其违纪所得 10万元上缴财政。 双桥区区委常委、副区长崔东鑫因违反工作纪律,工作日中午饮酒、上网玩游戏,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环保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清江,在担任四合永镇党委书记期间,多次擅自把镇农经站公款借给张某某个人使用,挪用公款累计达380万元。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 承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刘伟、选任委主任李建民违反工作纪律,工作日无故脱岗,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承德市安定里检察院办公室主任于国林工作日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被省暗访组发现,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承德市工信局融资协调服务科科长魏文龙(正科级)收受礼金,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被市纪委立案审查。其涉嫌违法问题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宽城满族自治县林业局营林站原站长杜奎非法收受村民钱款19000元,副站长刘志强非法收受村民钱款59500元。给予杜奎开除公职处分;给予刘志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承德县六沟镇平台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志民,在协助ZF从事征地拆迁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个人获得19.34万元。依据有关规定,承德县纪委给予王志民开除党籍处分。承德县法院以贪污罪判处王志民有期徒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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