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交通管制通知
西藏交通管制通知!进藏必看! 西藏地区交通管制的通知西藏自治区“4﹒25”地震抗震救灾前线指挥部关于解除部分地区交通管制的通告(第二号)
根据西藏自治区“4﹒25”地震抗震救灾工作进展情况,为确保“4﹒25”地震重灾区三县一镇(吉隆、聂拉木、定日及樟木镇)灾后重建工作和重灾区周边县、市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经自治区“4﹒25”地震抗震救灾前线指挥部批准,决定解除部分地区、部分路段交通管制,现通告如下:
一、解除交通管制的路段
318国道曲水大桥——日喀则——拉孜段;
304省道羊八井——日喀则大竹卡段;
219国道仲巴——萨嘎——昂仁——拉孜段。
铁路部门自本通告发布之时起解除对进入西藏日喀则市的铁路旅客通行人数限制。
二、进一步加强灾区重点路段交通管制
聂拉木门布乡—吉隆县—吉隆口岸段。
以上路段继续实施已有交通管制各种限行、禁行措施,沿途公安机关继续实施各种严管严控措施。
三、对樟木镇实施道路通行戒严
进入震区樟木镇的军警车辆、抢险救灾车辆及运送物资、给养车辆,需报请自治区“4.25”抗震救灾前线指挥部特别批准后方可进入。
四、管制要求
自本通告之时起,进入震区聂拉木县、吉隆县、定日县的抢险救灾车辆仍需按《西藏自治区抗震救灾前线指挥部交通管制通告》(第一号)办理车辆特别通行证,其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震区。上述三县的本地干部、群众可凭本人身份证、单位工作证明和驾驶证通行,不再办理抢险救灾车辆特别通行证。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西藏自治区“4.25”抗震救灾前线指挥部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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