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取消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
据了解,承德市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自2015年1月13日零时起调整为0.00元/人公里。据了解,这是我省实行油运联动机制两年多以来,燃油附加费标准首次归零。此举意味着,如果国际油价不经历大幅反弹或上涨,市民可以不必支付燃油附加费,出行交通费用也将因此而降低。
据悉,此次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调整是根据《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成品油价格的公告》(2015年第1号)精神和省物价局、交通运输厅《关于实行道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冀价经费〔2012〕11号)规定进行的。各客运公司将会及时调整客运票价并重新备案。
承德市是自2012年4月开始实行油运联动。当时根据省物价局、交通运输厅《关于实行道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冀价经费〔2012〕11号)规定,具体标准为0.036元/人公里。后来,随着国际油价的不断下跌,燃油附加标准也逐渐降低到0.030元/人公里、0.024元/人公里,直到2015年1月13日取消。
此次调整后,各县物价局将会督导客运公司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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