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树 发表于 2015-1-19 14:27:31

“就为捞两个”未必不是大实话


    湖南省吉首市一名村干部因贪腐被查后,竟反问:“我当村干部不就是为了捞两个吗,这怎么还违法了?”如此大言不惭,道出了村官贪腐问题的严重性和基层治理中法治观念的缺失。(1月18日《人民日报》)
    近几年村官贪腐有明显上升趋势。如,2012年辽宁省昌图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案件274件,涉及农村136件,占49.6%;2013年受理442件(次),涉及农村267件,占总数的60.4%,一年上升10个百分点。两年共处分295名村官。这个规律在全国基层县市区,几乎都有类似的曲线。严格来说,并不是贪腐明显上升,而是因反腐力度加大让问题浮出水面。
    村官贪腐的普遍性,反映出基层治理中监督与制约的缺失。表面上看村官没有实质性的权力,但是村官在落实农村政策,分配各种惠农资金、土地收益中却有着实际的持有、管理、分配等具体的事权。此外,一些村还有集体资产、资源的经营管理权力。大量的村官贪腐案件表明,村官贪腐事实上都集中在这些领域,表现出来的是虚报、冒领、侵占等。
    当然,有土壤只是贪腐形成的外在条件,而与生俱来的贪欲才是内因,需要设计制度与机制予以约束。然而,村官作为基层治理的末端神经,现实中需要一定的导向加以刺激。在我国农村尤其是中西部农村,村官工资低并不是什么秘密,主职一年不过万余元,副职只有几千元,很多没有社保,更没有上升通道。要求每个村官都有极高的无私境界,其实过于理想化,村官不是神仙,也需要养家糊口。
    村官是乡镇政府驾驭的“快马”,基层治理诸多事项,如征地拆迁、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农村稳定等,都得靠村官们来落实和“摆平”。又想马儿不吃草,还要马儿快点跑,显然是不现实的。名与利向来都是有效的杠杆,村官的利益选择,往往成为选用与管理各取所需的契合点。于现实而言,村官贪腐很大程度并非不会监督,而恰恰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纵容的结果。如,一些地方村官套取惠农补贴资金到了有违常识的地步,谁都知道其中的猫腻,却谁也不说破,原因不过如此。
    如此语境下,说“当村官就为捞两个”,大言不惭却未必不是大实话。一方面源自人本能的贪欲,另一方面也是基于村官贪腐普遍现象的见怪不怪。不仅折射出村官贪腐问题的严重性和基层法治观念的缺失,更折射出基层政治治理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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