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尾新闻不能因热点转移而无疾而终
就像在一个成熟的社会中,公众不会对已经发生的事件产生“习惯性遗忘”一样,在一个完善的法治体系下,对公共事件的处理也必然不会因为舆论的转移而受到影响。这是一个新闻“快闪”的时代,一些新闻热点井喷之后,却被冷却了。每至年底,“烂尾新闻”都成为公众心里挥之不去的心结。媒体纷纷通过盘点和回访等,试图叫醒那些“假寐”的部门和单位。新华社组织网民推选出了2014年十大“烂尾新闻”,包括河南艾滋病拆迁、一笔糊涂账之城市停车费去哪了、湖南公职人员猎枪射杀村妇等“上榜”。迟迟划不了句号的新闻到底“烂”在哪里了?围绕公共事件的信息公开,已经沦为一场公众舆论和某些责任方比拼耐力的角逐游戏:你使三板斧,我打太极拳;你耍回马枪,我念拖字诀……你来我往中,公众迫切要了解的真相和结果模糊依旧。公共空间堆积着大量“烂尾”或“断头”事件,这是一种怎样的容忍?或许在相关事件中也存在另一种可能,那就是内部做了处理,却对外并不声张,但这又是一种怎样的危机处理与舆论应对?美国学者伯纳德·科恩说过:“在多数时间,报界在告诉它的读者该怎样想时可能并不成功;但它在告诉它的读者该想些什么时,却是惊人地成功。”但大量烂尾新闻的出现不免让人又觉得,媒体有其议程设置功能固然是好的,但公共事务仅仅依靠媒体的发动与指引,却不免失之偏废。它的一个后果便是,要么顾此失彼,要么有始无终。若说“烂尾楼”是一座城市的伤,那么“烂尾新闻”又是谁之伤?一方面,公共的不应有始无终,另一方面,并不是说必须要给公众一个交代,而是基于行政公开以及“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基本伦理,相关部门不存在对公共事务私下处置的理由。而使公众知情,亦是使得公众监督权可以实现的起码方式。从这个角度说,每一则“烂尾新闻”都是一次未完待续的舆论追问,每一则“断头新闻”都有着需要得到求证的行政态度。在诸多“烂尾”或“断头”新闻的背后,很难说不存在一种侥幸心理。那就是在海量信息时代,由于公众总是难免喜新厌旧,而媒体的关注也常常挂一漏万,浅尝辄止,所以就使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在应对公众舆论时“以时间换空间”的做法成为可能,于是也就有了“转移公众视线”的说法,并使得一些看起来很重大的事件,因为另一起更让人关注的事件发生,转瞬间便不再受到追问。新华社的报道亦指出,一些新的舆论热点会转移公众注意力。如2014年下半年,先是昆山爆炸事故,让麦当劳肯德基等跨国快餐企业从供应商黑幕曝光中“脱身”;紧接着,黑龙江省三名嫌犯杀人越狱,又为这起爆炸事故充当了“新闻救兵”……公权力需要向公众权利寻求认同与理解。当媒体越来越多地关注到“烂尾新闻”,其实已经表明,每一起未竟的事件处理都不可能在公共领域中遁于无形。我们有必要反思,先前那种被一些地方视为法宝的“转移视线”或“淡化处理”的方式,是否足以搪塞公众舆论的“悠悠之口”。与此同时,面对舆论关注所代表的民意与权利,除了真诚与公开,相关部门还有多少空间可以蒙混过关,除了真诚与公开,还有什么其他的办法可以重建公信与权威。“艾滋病拆迁”不能一拆了之,“城市停车费”也不要不了了之。“断头”需要手术,“烂尾”亦需重建。这不仅关乎行政问责及公共事件处理机制是否通畅,亦关乎行政品质以及政府公信的塑造。我相信,就像在一个成熟的社会中,公众不会对已经发生的事件产生“习惯性遗忘”一样,在一个完善的法治体系下,对公共事件的处理也必然不会因为舆论的转移而受到影响。
叫板而已 不烂尾 那能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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