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等14省市年底前实行高速公路ETC联网收费
16日从交通运输部获悉,到2014年12月底前,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福建、辽宁、湖南、陕西14个省市将实行高速公路ETC联网收费,联网区域内实行“一车一标签一卡”。交通运输部路网中心提醒联网区域内ETC用户,尽快注销多余的电子标签和非现金支付卡,以免在联网后被重复扣款,给出行造成不便。
按照《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运营和服务规范》的规定,联网区域内用户车辆、电子标签和非现金支付卡要一一绑定,即一车一标签一卡;对于单发卡未安装电子标签的车辆,实行车卡绑定,即一车一卡。
路网中心收费公路联网结算管理中心主任王刚介绍,通过对联网区域内各省ETC用户信息进行筛查,发现部分用户在同一发行方或多个发行方办理了多个电子标签和非现金支付卡。这将导致重复扣取用户通行费、ETC车道被干扰无法正常通过等不良后果,给用户出行带来诸多麻烦。
王刚建议14个省市有此类情况的用户予以注意,于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自主选择,保留唯一发行方的电子标签和非现金支付卡,将其余的尽快注销。
王刚称,用户在办理注销手续前,应将电子标签和非现金支付卡分离放置且不随车携带,以避免通过收费站时与车道天线通信,造成重复扣费。
王刚表示,待明年ETC全国联网后,联网系统还将自动对一车多签、一车多卡用户的非经常使用电子标签和非现金支付卡做禁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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