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尼拔 发表于 2014-11-28 09:03:14

注意了,今后银行可能破产,最多赔50万

存款保险制度该“瓜熟蒂落”:已酝酿21年胡晓炼:央行已基本退出常态化外汇市场干预酝酿21年的存款保险制度将出:银行一旦破产存款或只赔50万南都讯记者陈颖如果银行破产,存在银行里的钱只有50万元有保障?昨日有消息称,人民银行召开系统内的全国存款保险制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各省级分行领导到京参会,研究部署于明年1月推出存款保险制度。南都记者多方求证获悉,存款保险制度近期推出的可能性非常大。“近期会出台征求意见稿。”靠近央行人士对南都记者表示。此外,南都记者获悉,按目前讨论的方案,存款保障上限为50万元。对市民来说,存款一要分散,二要看看存款所在的银行会不会破产,千万别只看利率高低了。近期将公布征求意见稿所谓存款保险制度,就是银行按一定比例向存款保险机构缴纳保费,一旦发生经营危机或破产倒闭,存款保险机构可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向其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自1993年首次提出后,存款保险制度已酝酿21年,呼声一直很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2014年中国政府工作报告都明确提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近期就会出台征求意见稿。”靠近央行人士对南都记者表示,具体何时正式推出,得看征求意见稿进展情况。而已参与多轮意见稿讨论的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表示,近期有关部门确实再度开会讨论征求意见稿情况,目前准备已较为充分,存款保险制度框架已较为成熟,短期推出的可能性非常大。有参与此次讨论会议的人士对南都记者表示,相较于去年以及今年来的多次会议,此次会议相关部门对于存款保险制度的准备已非常充分,各方对于关键性问题已基本形成共识。

汉尼拔 发表于 2014-11-28 09:03:39

超50万的部分或得不到赔付

全额存款保障还是限额保障,以及存款保险制度的覆盖面、费率如何确定一直存较大争议。

有靠近监管的相关人士对南都记者表示,按目前市场讨论的焦点,存款保险制度将采取限额保障的方式。目前市场对于存款保险制度保障上限说法最为集中的是50万元。即,万一银行倒闭了,储户存在每家银行的存款中,被保障的存款最多50万元。超过50万元的部分,有可能得不到赔付,或按一定比例赔付。

对50万元保障上限的说法,郭田勇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证实,与目前讨论的意见稿大致相同。据相关数据测算,50万元的存款上限将覆盖98%的储户全额存款。

郭田勇还透露,对于银行收取的费率将根据各商业银行的稳健情况和风险实施差别化定价。有银行人士对南都记者指出,国有大行由于风险性较低,预计费率相对较低。

“对银行而言,存款成本增加,如何转嫁出去?是否会增加企业融资成本。”一位国有银行广东省分行行长表示,存款保险制度对社会的影响有待观察。

汉尼拔 发表于 2014-11-28 09:04:05

支招

市民存款应分散理财要“混搭”

应关注银行资产质量和风险状况

中大岭南学院副院长、金融系主任陆军表示,存款保险制度推出后,市场将出现一些副作用。经营更冒险的银行愿意提供更高利率来吸收存款,而稳健经营的银行反而会被市场淘汰。银行几乎不会受到储户的监督,因而将大量信贷资产配置于高风险投资中,以获取高额回报。一旦经济出现较大波动,这些高风险行业易演变为大量不良贷款,进而导致金融体系陷入危机中。多位银行人士也认为,存款保险制度能否打破目前政府兜底的存款体系,仍要看政府的决心。

对银行而言,存款保险制度推出后,存款搬家将在所难免。陆军认为,相较于中小银行,大行破产的可能性更小,将成为大多数储户50万元以上资金的选择。不过,郭田勇则认为,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将使得中小银行吸收更多存款。某股份银行广州分行行长对南都记者表示,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对于存款的吸引,不能仅靠高利率了。

存款制度推出后,储户该怎么办?有银行人士建议,银行将不再是绝对安全的港湾,本着50万保障上限,老百姓将来应把“鸡蛋”放在不同篮子里,“混搭”理财,降低风险的同时,或许还能增加收益。此外市民应特别注意的是,理财产品并非存款,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并不在保障范围内。陆军指出,市民以后在选择存款时,应更加关注银行的资产质量、风险状况,避免将资金存在有可能出现破产的银行。不过,他同时指出,短期内,银行破产的概率并不高。

汉尼拔 发表于 2014-11-28 09:04:40

存款保险制度大事记

1993年《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首次提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基金。

1997年央行成立存款保险课题组,对存款保险制度开展理论研究。

2004年央行金融稳定局存款保险处挂牌,于年底开始起草《存款保险条例》。

2005年金融稳定局对外透露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初步方案出炉,获国务院原则性批准。

2008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将“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后因金融危机搁置)。

2009年9月央行第二次上报存款保险方案,银监会曾以农信社仍处于深化改革中,可能受到较大冲击为由,对存款保险制度推出的时机持保留意见。

2010年年末央行第三次上报存款保险方案,决策当局觉得时机不成熟,未予批复。
2012年7月央行在《2012年金融稳定报告》中称“推出存款保险制度时机已基本成熟”。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2014年3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开幕会上,明确将“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纳入2014年重点工作。

2014年3月31日央行人士表示:“存保条例已由央行起草完毕,相关程序都已走完,适当时候将会推出。”

汉尼拔 发表于 2014-11-28 09:05:07

名词解释

所谓存款保险制度,就是银行按一定比例向存款保险机构缴纳保费,一旦发生经营危机或破产倒闭,存款保险机构可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向其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

汉尼拔 发表于 2014-11-28 09:06:58

甚也不保险啊,不过还是社会主义好

汉尼拔 发表于 2014-11-30 22:15:29

“山雨欲来风满楼”,风声四起的时候,往往可能不是空穴来风。这几天,关于我国存款保险条例即将问世的消息不绝于耳,诸多传闻一步步得到了验证。

  近三个月来,高层的很多举动也验证了存款保险渐行渐近。9月26日,李克强总理会见出席第十八届国际银行监督官大会的外方代表时,说“通过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更好保护存款人利益”。这是最高层关于存款保险的最新表态。

  10月30日,央行[微博]副行长易纲表示“存款保险制度建立接近成熟”。11月19日,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在一次访谈中,提及存款保险,说“比如在明年什么时候推出”,首次有了具体时间。11月27日上午,央行副行长胡晓炼在《财经》年会谈到下一步工作时,表示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其实,去年年底以来,官方已经两次在正式的报告中明确提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要求。2013年11月12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完善金融市场体系”部分,提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2014年3月5日,李克强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大第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谈到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时,提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健全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机制”。由此可见,存款保险制度在今年年内出台,在年初就已在政府的既定计划之内。

  如果从1993年国务院首次提出存款保险制度算起,存款保险制度更是历经了21个年头,一路走来,几经反复。现在,综合各方面的信息看,存款保险真的快要来了。一个可能的时间表是,本月底前相关部门公布《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明年1月份开始正式实施。这也与阎庆民提出的“比如在明年什么时候推出”相吻合。

  当然,老百姓对过去的筚路蓝缕大可不必理会。我们更关心的,是存款保险制度的具体内容。《存款保险条例》内容公布之前,我们不妨对相关内容大胆猜想一番:

  一、央行VS银监会

  今年3月31日,央行人士就表示,“存款保险条例已由央行起草完毕,相关程序都已走完,适当时候,将会推出存款保险制度。”但是,条例迟迟还未公布。其中的原因之一,据说是央行与银监会之间意见不一。

  有传闻说,两个部门都在争夺对存款保险工作的主导权。听说一开始银监会主导此事,银监会办公厅一位副主任参与存款保险机构筹备。但后来,此事由央行牵头,具体工作由央行的金融稳定局负责。

  查询央行网站,可以发现金融稳定局内设处室中,赫然有一个“存款保险制度处”。此外,据说央行与财政部在谁来监管存款保险机构的问题上,也有一些争议。

  存款保险制度涉及面较广,央行也不可能一个人在战斗。比较可能的结果是,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央行牵头,银监会、财政部配合,甚至发改委、保监会等部委等参与其中,共同努力,协调推进。

  二、托管机构VS:保险公司

  11月27日,A股市场上的保险股疯涨,其中新华保险(41.89, -0.49, -1.16%)等股票一路涨停。其实,这是市场对存款保险的一种误解。存款保险机构如何定位现在还不大明确,即使成立存款保险公司,也是一个政策性的机构,可能跟商业保险公司没太多关系。

  美国国会1933年通过《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设立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正式建立了联邦范围内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但从目前的情况看,我国就存款保险制度通过全国人大进行立法可能性不大。相关部门可能倾向于建立一个过渡性的机构,托管存款保险资金。这个托管机构的性质、地位,还有待于观察。

  应该说,建立相对独立的存款保险公司是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最终目标。为此,要对现行相关金融法律法规进行修订,还应结合银行业实际情况,为存款保险机构确立独立的法律地位,明确其承担的职能,如一定程度上的监管职能。

  三、差别费率VS统一费率

  存款保险久未落地,据说还可能是因为大型商业银行积极性不高。诚然,大型银行财大气粗,实力雄厚,财政部、中央汇金公司是主要股东,工商银行(4.04, 0.21, 5.48%)、中国银行(3.33, 0.25, 8.12%)还是全球系统性重要银行,的确是“大而不能倒”,似乎不大需要存款保险。

  而且,对于“好银行”与“差银行”,如果都采取无差别的统一费率,那么“好银行”将得不到激励,容易造成银行和市场的“逆向选择”。因此,存款保险保费的标准,很可能会根据注册资本和监管评级,特别是监管评级,来实行差别化的费率。

  而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综合评级结果分为1级至6级,级别越大表明风险越高,评级要素包括了资本充足率、资产状况、管理状况、盈利状况、流动性状况等。如果将监管评级作为存款保险费率确定的主要标准,那么在这项工作中默默无闻的银监部门,又有了存在感了。

  四、50万VS.20万

  一般认为,存款保险的标的范围,以我国居民人民币存款为主(外币存款可能暂不包括在内);对单个储户赔偿上限在20万至50万元之间。

  据说,相关部门经过反复论证,对保险赔付上限也修改了多次,从最初的10万后来增加到20万,又上升到50万,最终定为50万的概率比较大。据央行测算,50万的限额,已经可以将98%的储户纳入其中。

汉尼拔 发表于 2014-11-30 22:16:29

购买车险,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发生车祸。存款保险制度出台,也不意味着银行一定会倒闭破产。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存款保险只在银行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之时才予以赔付。我国曾发生过海南发展银行倒闭事件,但事实上,现有银行特别是大中型银行破产的可能性很小。存款保险制度实施之后,没有太大的必要将500万存款分成10笔存入不同银行。只是你在选择存款银行的时候,要在眼前的利率和可能的风险之间进行综合考量,不能再像以前那么任性了。

  今年年底前,动作麻利的民营银行,如深圳前海微众银行、温州民商银行等,将可能正式开业。如果存款保险能够尽快出台,那么原来备受争议的民营银行股东“兜底条款”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从这个意义上讲,存款保险还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民营企业发起设立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门槛。

  前几天晚上,笔者在写《比降息更重要的是利率市场化》时,隐约感觉到存款保险即将问世,认为存款保险作为利率市场化的重要前提应尽快推出。

  笔者当时提出,“存款保险真的离我们很近了,或许就在不久将来的一个周末降临世上”。那么,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本文作者介绍:零售银行观察者、兼职财经评论员,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微博名称:@东行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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