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男子网络诈骗110万
心有贪念或轻信他人,都容易坏事儿,如果贪念或轻信发生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那风险就更不得了——一名靠花言巧语在网络上大肆诈骗的无业男子,11月12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半。一年多时间,该男子在网上不停变换身份“国家机关的领导、老板、大款”,以工程竞标、周转资金、安排工作、供货等名头诈骗了110多万元。 今年39岁的李健(化名),在石家庄没有正当职业,平时游手好闲,好占小便宜。偶然的一个机会,李健学会了上网聊天,就整天泡在网上。 2013年1月的一天,李健在网上认识了一名女网友陈某,二人聊得很投机,李健在网上自称叫田丰,还谎称自己是省某国家机关的领导,陈某在与李健的聊天中,逐渐产生了对李健的信任,李健眼看时机成熟,就不断的在与陈某的聊天中编造需要工程竞标、可以处理低价车辆、自己需要资金周转、可以为陈某安排工程和工作为名,在近半年的时间内,从陈某处骗取70余万元。 李健眼看从网上骗取他人如此容易,就从此开始不断的在网上寻找诈骗对象。2013年8月,李健在网上又以假名张峰骗取了一名女网友牛某的信任,李健在与牛某的聊天中也自称为省某国家机关领导,并数次对牛某称可以帮其孩子安排工作、可以帮助其购买低价车等各种谎言,在四个月中骗取了牛某20余万元。 到了2014年3月,李健又在网上自称张伟,并在其加入的一个“旅游聊天群”中冒称老板、大款等,并在该聊天群中散布自己开办电缆厂、在省某高校有工程、自己系石家庄地铁的主供货商等,骗取了聊天群中网友陈某、张某、范某、赵某等人共计24万余元。 之后,大家发现李健承诺的事项均无法办成,而且人也联系不上,这才发现上当受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于2014年5月将李健抓获归案。 该案由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以李健涉嫌诈骗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经新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实身份,虚构事实,骗取多名被害人的信任,骗取他人钱款共计11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 11月12日,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二十万元。 在此,办案人员也提醒大家: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由于缺少制约,会有很多像上述案例中的李健一样的人存在,他们带着各种非法的目的在不断寻找犯罪目标,而我们普通人在享受网络世界各种便利的同时,也要时刻提高警惕,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轻易相信任何不明网友的任何言论,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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