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将建立同一纳税服务平台 使用无差别政策标准
日前,京津冀三地税务机关签署《税收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三地将采取资质互认、征管互助、信息互通等“一统三互”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合作、优化纳税服务、提升依法治税水平,增强区域的税收实力和整体竞争力。河北省地税局局长贾红星表示,三地六部门的税收协作,在推动产业转移和企业转型升级以及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等方面,将产生重要影响,同时,也意味着稳步推进的京津冀协同发展再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统一三地政策适用标准 《协议》提出,建立税收利益协调机制。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税收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三地之间在税款征收、政策落实等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妥善化解争议。 三地将对上位法或文件明确规定由各省(市)税务机关自行确定税收政策执行范围、幅度、条件等的事项,进行协调统一,对上位法或文件在京津冀区域的适用进行统一解读、统一明确,让纳税人在京津冀区域内享受到无差别的政策适用标准。协商建立“飞地”与三地共建产业园的税收利益分享机制。协商建立区域内跨省迁移企业税收政策衔接协调机制,确保企业税收政策的接续执行。此外,京津冀三地还将逐步统一对违法行为认定的执法标准以及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区域内涉税信息将共享 根据《协议》,京津冀三地将加强税收征管协作。探索建立完善京津冀三地税务登记一体化管理办法,逐步统一规范税务登记标识,为产业转移和企业合理流动提供便利,减少征管漏洞。河北总是吃亏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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