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邯24日零时启动重度污染蓝色预警
10月23日至25日影响河北省的冷空气较弱,气象条件不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消除,河北省中南部出现重污染天气。据了解,石家庄、邯郸于24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根据石家庄市气象、环保部门研判会商,23日该市处于弱气压场中,风速小,污染气象条件差。根据《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行)》有关规定,该市自10月24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Ⅳ级(蓝色)预警,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Ⅳ级(蓝色)预警应急响应期间主要提出一些倡导性措施。该市提示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倡导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倡导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化工、钢铁、水泥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根据大气污染情况适当调整产能,减少污染物排放;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增加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根据应急预案,当空气质量指数低于200时,Ⅳ级(蓝色)预警自行解除。
邯郸市提出于10月24日零时至25日24时,在全市范围内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并启动重污染天气Ⅳ级应急响应,倡导社会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建议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进入北环路、西环路和主城区的车辆按市交警支队有关规定限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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