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上路 发表于 2014-9-7 14:57:35

奇葩!竟然还有这样“强卖”的!

   
    近日,19岁女孩小丽乘坐港田车不付钱,并和司机进行了性交易,还冒充执法部门的“线人”恐吓港田车司机。在索要“报酬”时二人发生争执,小丽抢了司机包内的1200元就跑,并高喊抢劫。目前,警方正在对此事进一步调查。


    2日15时许,道外区两名巡逻辅警在道外清真寺广场步巡时,突然听见一女子高喊“抢劫了。”并看到一名矮个男子在追一名年轻女子,辅警随后上前将二人控制住。


  经询问后得知,高喊“抢劫”的女子叫小丽,明水县人,今年19岁;矮个男子叫小田,今年39岁,残疾人。小丽说,当天下午,小田驾驶港田三轮车在道外区玛克威商厦门前等待拉客时,小丽说要去江边,讲好车费后,小丽上了车。行驶中,小丽说自己失恋了,心情不好,邀请小田一起去江边“走走”,暗示小田她想卖淫赚点钱。小田心领神会,问“走一次”需要多少钱,小丽得知小田一天能挣100多元钱时,就表示收100元。于是,二人在江畔路的树丛里发生了性关系。


  返回三轮车后,小丽怕小田不给钱,就谎称自己是“点子”。小田心虚取出钱包,并问小丽“我给你钱你敢要吗?”小丽一把抢过钱包,拿走里面1200余元,并说“为啥不敢拿,你白玩我啊,你把我送回去吧”。在回去的路上,小田让她给自己留点钱,他还要养老婆孩子,但小丽没给。在途经靖宇十四道街时,小丽看见巡逻警车后要强行下车,小田把车停下,小丽下车就跑,小田便在后面追赶。为了不被追上,小丽高喊抢劫。


  目前,小丽已经交代了违法事实,但小田却称自己性功能障碍,两人没发生关系。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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