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倡适度使用空调 及时关电器电源 动员公民举报污染行为 环境保护部13日对外发布了《“同呼吸 共奋斗”公民行为准则》,倡导公众践行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准则》动员公民发现污染大气及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拨打12369热线电话进行举报。 环保部宣传教育司有关负责人解读时表示,近些年,我国许多地区多次出现大范围雾霾天气,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为特征污染物的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突出,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2013年,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在全社会树立起“同呼吸 共奋斗”行为准则,共同改善空气质量。《准则》的制定和出台就是为了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动社会公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在全社会形成“同呼吸 共奋斗”的价值理念和行为方式。 该负责人介绍,《准则》注重突出公众在日常生活中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的行为规范,以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给出了公民为减少大气污染可采取的主要行动,但没有规定量化的行为要求,主要是因为公民行为方式受工作性质、生活习惯、经济水平、区域特点等多种因素影响,无法给出统一规定。应通过提高公民环境意识,树立环境道德理念,培养公民“同呼吸 共奋斗”的责任感。公民在遵守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积极采取减少大气污染的行动,自觉做到“同呼吸 共奋斗”,携手共建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家园。 据了解,准则共有8个方面内容,分别是:关注空气质量、做好健康防护、减少烟尘排放、坚持低碳出行、选择绿色消费、养成节电习惯、举报污染行为、共建美丽中国。其中,准则倡导适度使用空调,控制冬季室温,夏季室温不低于26摄氏度,及时关闭电器电源,减少待机耗电。公民在重污染天气情况下,应响应各级人民政府启动的应急预案,采取健康防护措施;公交优先,尽量合作乘车、步行或骑自行车,不驾驶、乘坐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不随意焚烧垃圾、秸秆,不燃用散煤,少放烟花爆竹,抵制露天烧烤;优先购买绿色产品,不使用污染重、能耗大、过度包装产品;厉行节约,节俭消费,循环利用物品,参与垃圾分类。 + L$ A$ t" U7 Y7 {4 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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