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做任宰割羔羊 汽车常见侵权应对策略
1月9日,重庆市消委发布《评议汽车行业“霸王条款”侵害车主权益》。这份统计显示:2013年前10个月,市消委会共受理汽车类投诉246件,其中质量类投诉99件、价格类投诉12件、合同类投诉62件、售后服务类投诉40件、虚假宣传7件、假冒5件、安全性能2件、其它19件。该评议活动发现经营者在汽车销售、售后服务、争议解决方面存在几大问题。就此,重庆晚报汽车周刊为读者支招,就这些常见侵权领域一一“破题”。1.交车不规范
侵权现象:汽车销售商的订购车合同条款不规范,有的不具备交车条件,有的无法按时交车,有的随意提价,有的甚至销售库存较长时间的汽车。
晚报支招:消费者购买新车时的兴奋可以理解,但一定要打好“小算盘”,理性判断卖方的各项要求或建议是否合理、合情。最好邀请经验丰富的老车主同去,以防销售方“欺生”。
2.混淆“订金”概念
侵权现象:消费者与经销商签订《购车意向书》后,个别经销商就玩起了文字游戏,让消费者交纳“订金”或“定金”。两者虽只有一字之差,但如果中途想退车,结果却截然不同。
晚报支招:一般而言,“订金”是可以反悔退回,而定金是不能退的。如果销售方在合约或其他约定书上让你交纳“定金”,就一定要想好了。即使交纳也不宜金额过大,目前通行标准是不超过1万元,但个性化选配的车型有可能因为产品的特殊影响再次销售,销售方一般会提出更严格的预付款要求(不在此处讨论范围内)。
3.紧俏车型加价
侵权现象:一是加价提车,二是购买车内饰或者配件变相加价,三是游说消费者购买一定金额的售后服务或保养修理卡,达成变相加价目的。
晚报支招:虽说价格由市场需求决定,但有的经销商大搞“饥饿营销”、炒作产品价格。我们建议你根据实际情况,多看看同档次、优惠力度大的车型。始终记住一句话:“钱在我手里”,不要被无良商家干扰了判断。
4.“霸王条款”或信息不对称
侵权现象:常见的合同霸王条款有:购货方在接到供货方提车通知×个工作日内,需将全部余款付清提车;在接到卖方交货通知三日内提货。这些“霸王条款”严重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此外,有经销商私自将商品车增加配置并冠名“XX版”定一个高价,随即“让利”数万元,让消费者误以为“原厂出品”还大幅优惠。
晚报支招:大部分车型都已是“买方市场”,你只需要在订立合同时看好“定金”或“订金”,捂紧钱包就可令对方“服软”。看车时也不妨点开各种汽车网站的APP,对照其车型配置和报价,虚高价格的把戏也就立马显形了。
5.三包服务只“单包”
侵权现象:有不少汽车经营者在汽车“三包”期内,只为消费者提供修理、更换零配件或部件的服务,免除了在保修期内为消费者提供更换整车和退车的责任和义务。
晚报支招:2013年汽车三包规定已正式实施了,换车或退车对买卖双方都是一件复杂的事。如果确实车辆发生严重故障,那就一起与4S店向厂家申请应有赔付。4S店对保修期内的故障或缺陷并不承担损失,他们也没有理由故意为难您。相反,他们会有一套标准的流程协助您处理。因此,不要急于把气都撒在4S店身上,这样反而不利于解决问题。
6.维修服务不到位
侵权现象:很多企业的维修工资质、服务软件水平有限,有的多次维修都不能排除故障,甚至故意夸大故障,导致消费者花“冤枉钱”,有的因无零配件让消费者长时间等待。
晚报支招:如果维修方故意夸大和瞒报,不妨换一家店,疑难杂症也需要多家医院确诊才算放心,不是吗?目前的汽修行业大多以换件代替维修,4S店对此还是有基本职业操守的,消费者只需核对“明码实价”,一定要亲自看到旧件更换,确保维修项目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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