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小伙儿卖出去的QQ号再偷回来
卖出去的QQ号里多出了价值数千元的“装备”,一时贪婪竟然又偷回来了。日前,黄骅法院就依法审结了这样一件盗窃QQ号的案件。 据介绍,赵某爱玩儿网络游戏,而很多游戏都是通过QQ号登录的,换装备、刷战绩,往账号里充值是迅速“提升”自己的一条捷径。赵某多次给QQ账号充值,QQ号也随之变的“值钱”了。2013年5月,赵某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将QQ号以1299元的价格卖给了许某。交易完成后,赵某偶然发现卖出的QQ号里又新增加了5000元的游戏装备,于是,他动起了歪脑筋。赵某找到了常与自己一起玩儿游戏的邻居王某,以共同获益为由,让其帮自己把卖出的QQ号再偷回来,二人一拍即合,利用自己在网络技术方面的一些“技术”,“成功”将该QQ号偷了回来。经鉴定,该QQ号及里面的游戏装备价值6264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秘密窃取私人财物,数额较大,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鉴于二人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赔偿了失主的损失,取得了失主的谅解,具备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依照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各判处二人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二千元。 据介绍,类似QQ号码等网络账号,因具有关联游戏账户等功能,有些账号很“值钱”,也就成为了某些人的盗窃目标。人们概念里常见的盗窃对象多是钱财、物品等“摸得着”的实体,殊不知各种名目繁多的虚拟财产也是小偷们的目标。很明显,网络在丰富我们娱乐生活的同时,同时也考验着我们的安全意识,愿大家都能“锁”好自己的虚拟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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