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跨省升学有明确规定
进入暑假,各地中小学生升级、毕业和升学工作已经开始,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将迎来第一个应用高峰期。石家庄教育局近日转发教育部通知,要求各地做好中小学生升级毕业升学学籍信息管理工作,同时明确跨省升学学生学籍管理的相关程序。http://edu.hebnews.cn/zt/2014/attachement/jpg/site2/20140724/6c626d015954153aaf8602.jpg学生学籍材料(资料图)学生能否跨省升学由接收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通知中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毕业和结业时,学校应登记学生的毕业或结业去向信息,毕业去向暂时不明确的,待学生升学后,可通过系统自动回填。学生毕业和结业操作完成后,不能再对学生基本信息进行修改。毕业和结业操作有误的,可将毕业和结业生退回到在校生状态,再进行其他操作。招生时,当一个学生被两所或以上学校录取时,需进行重复招生(查重)处理。学生毕业后,需要跨省进入下一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按毕业后跨省就学进行操作。在进入全国学籍系统操作前,需在系统外先确定接收学校并办理相关手续。系统操作时,依次由接收学校、接收学校主管教育部门、毕业学校主管教育部门三方核办,核办完成后接收学校调取学生档案。至于学生能否跨省升学,由接收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对于有入学资格的学生,由接收学校发起学籍转接申请;对于有入学资格但原来未建学籍的学生,接收学校必须为其新建学籍。转接学籍或新建学籍是招生的后置程序,不得将原来有无学籍或学籍是否已转至接收地作为确定入学资格的必要条件。学校里不能存在没有学籍的学生。学籍系统管理员负责系统配置管理不得参与学籍业务管理通知中强调,全国学籍系统为各级学籍主管部门和学校分别建立学籍管理员、学籍主管领导和系统管理员账号。学校级学籍管理员负责录入学生信息、提出学籍变动申请等日常管理工作,学校级学籍主管领导负责核办学生学籍信息、学籍变动。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员负责核办学校提交的学生注册、学籍变动、关键信息变更等业务操作,教育行政部门学籍主管领导主要负责数据查询、统计分析等。各级系统管理员负责系统配置管理,不参与学籍业务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增加或者删除本级设置的受控字段(强制核办字段),以及查看上级设置的受控字段。学校修改的学生信息为受控字段时(无论是哪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设置),都需要学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办通过后才能完成信息修改。同时,通知中指出,学生正常升级由教育部在全国学籍系统后台统一进行,升级时间为每年8月10日24时;毕业结业操作则要在每年7月30日之前完成,学生毕业结业操作完成后,不能再对学生基本信息进行修改。此外,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籍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所有中小学生升级毕业升学后学籍信息准确无误,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运行故障、信息泄露等重大事件,建立应急响应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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