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ab 发表于 2014-6-14 08:14:27

一次次血的教训,为什么就不能引起那些人的注意?难以理解

车粉儿2014 发表于 2014-6-14 08:44:06

ldab 发表于 2014-6-14 08:13
是,那类人不出事算是侥幸,出事是必然..

嗯 看来有些事情不能走捷径

ldab 发表于 2014-6-14 08:50:02

车粉儿2014 发表于 2014-6-14 08:44
嗯 看来有些事情不能走捷径

:handshake:handshake:handshake

ldab 发表于 2014-6-15 16:51:07

停留 发表于 2014-6-14 00:02
没错    要是校长别的是小车,而不是大货,那倒霉的就是小车了,那结果会很可怕
但他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 ...

对,说的是呀,真是害人害己

ldab 发表于 2014-6-15 16:51:45

枫林晚 发表于 2014-6-14 00:09
学术上,他是教授,职位上,他是名校校长
但生活中,他为自己的低级行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同意!说的太好了...

ldab 发表于 2014-6-15 16:54:54

十年 发表于 2014-6-13 09:51
小车全责,不能有身份就偏袒

不正视事实,一味的偏袒只能说明那些人脑子有问题,事实面前还没认识到违章行使的严重性......对他们的无知表示同情...

枫林晚 发表于 2014-6-15 22:35:27

ldab 发表于 2014-6-15 16:51
同意!说的太好了...

:)    谢了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珍爱生命,请遵章守法,浙大副校长车祸身亡信息快递